www.42biquge.com
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小说介绍
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_静室避陈,终相见

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

红尘寄情

小说主角: 蓝湛 魏婴 蓝曦臣 蓝启仁 江澄 聂怀桑 晓星尘 阿婴 金凌 金光善

相关标签: 对话 小说 红尘

最后更新:2023/8/6 0:00:00

最新章节: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最新章节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2023-08-06

小说简介:静室避陈,终相见(红尘寄情)

内容摘要:夷陵,乱葬岗!在阴风阵阵的阴木树海,白骨尸山里贮立着一座破败不堪的伏魔殿!与这尸山白骨,阴风肆nuè的环境格格不入的是,那伏魔洞前竟也不知是哪位奇人竟能在这寸草不生的乱葬岗上种下这一池莲花,应该是位有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行高洁之士吧!就在此时一阵浓郁的血腥气自伏魔殿里飘了出来……原来伏魔殿里,是一位身穿黑衣红裳的绝sè少年正在画血阵![魏婴]:“金光善,你以为你能设计的了我吗?如果你敢,我也不会让你有好下场!”一边画阵一边嘀咕的少年不是不是别人正是阴虎符之主,也是那一池莲花的主人,世人皆知的夷陵老祖魏婴!魏婴画的不是招阴阵,而是,封印法阵!他要用自己所有的灵识为代价,封印阴虎符!所谓的封印!是指金光善就算拿到阴虎符也没有任何作用,被魏婴封印的阴虎符就和一块废石头没什么区别。如果金光善强行使用阴虎符,那阴虎符上魏婴封印的灵识之力就会把阴虎符化为碎片。封印的灵识和魏婴的魂魄相通,亦是说,只要阴虎符能解封,只要魏婴的灵识不散,那魏婴就可以借着无上的灵识之力逆天归来!而就在此时,法阵刚刚画好,伏魔洞外就传来了声势浩大的讨伐之声![群演]:“誓杀夷陵老祖!誓杀夷陵老祖……”魏婴看着那在以江

TXT下载:电子书《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txt

MP3下载:有声小说《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mp3

开始阅读封印阴虎符,魏婴身死! 有声小说封印阴虎符,魏婴身死! 下载APP绿色免费APP 相似小说类似小说换源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礼成! 蓝启仁证婚! 江澄成亲! 喜欢就好 孩子到底怎么来的? 蓝湛吃醋 改温为魏! 大,大师兄??? 干爹来了! 四个人守着一个粉团子! 药浴 小思羡发烧了 半夜往回赶! 守夜! 被打脸的蓝曦臣 温情的担忧 自信满满的蓝曦臣 温情合适吗? 玄乎 集体抄家规! 乐极生悲是江澄! 给江澄找媳妇儿 又是狂吃狗粮的一天 一大早上的慌乱 当蓝盼的满月遇到蓝湛的生日! 记一次云深养娃! 云梦双杰 聂怀桑的干儿子 抱孩子 灵童出生 不给改口费就不改口吗? 番外 大结局 大结局中篇 大结局前篇 惊掉一地下巴 闹囍 三方势力齐聚云深不知处…… 下聘?提亲? 江澄备嫁妆 一个木头一个冰山一个傻子 江澄给金凌讲故事 蓝盼,字思羡! 江澄发疯 结道 打造灵童 捆仙索 以金丹为载体 魏婴不入轮回的原因(冲刺6.27!马上结局!) 魏婴不入轮回的原因 魏婴不入轮回的原因+5 魏婴不入轮回王原因+4 魏婴不入轮回的原因+3 魏无羡不入轮回的原因+2 魏婴不轮回的原因+1 回忆+5 回忆+4 回忆+3 回忆+2 回忆+1 计划 追魂术 忆昔香炉 我的魏婴 心魔机VS蓝忘机!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双璧战天下! 活动活动筋骨 我是你哥! 自行讨打 兄长买饭 通风报信 再临云深不知处 去买天子笑 蓝三公子蓝清 第13章 年了,终于还是回来了 兔子面具 吃醋 射风筝
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相关书单
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类似小说
蓝湛魏婴《静室避陈,终相见》书评精选
生若樱花死如凋零
两本书都不错 只要是有关B站的就行 但是也不能太无脑 就比如那本古典女神 就很无脑 如果是纯宅文 书客的氛围比起点好
潜伏在女生区的高富帅
我下面给你吃和我下面给你吃是两个意思,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啊。。。。。。。。。。。。。。。。。。。。。。。。。。。
巴御前
我恨你!你把我拖入了萝莉控的深渊!我出不来了啊!!!!!!!!!!!!!!!!不过萝莉还是挺不错的= ̄ω ̄=
辛九
没错就是这样
没毛病
先站一个一楼
万一火了
嗯没毛病
五十字
五十字。。。。。。。。。。。。。。。。。。。
初音吖
双子设定,在本部小说感觉就是单纯的两个人,完全没有一魂双体的感觉,这也是我弃坑的主要原因。
系统上来就要1000人做粉丝,条件苛刻,没有收益,惩罚直接GG,自由度0,系统的设定太强迫了。
主播的内容没看,估计就那样吧。
仁, 有点乖
这本书作者大大写的很认真,题目很犀利。那种你也很让人感到震惊的,别人都是一个小萝莉吧!作者大大这里就变成了两个真是非常好的。我希望作者大大继续你写不要被那些喷给误会
留存率高也是烂书
独守空房手做妻,此事羞于外人提,面前屏幕东瀛女,桌上卷纸铺整齐。一上一下面潮红,一快一慢眼迷离,点点滴滴落于地,子子孙孙化成泥。
小明
希望这本书不要太监了。太好看了。上一本就太监了。心酸,真不知道是哪个人骂作者的。不就看本书吗,至于骂人吗?
妗言c
萝莉控福音啊,不过上本书就这让样完结,,,,太任性了 ( ̄ε(# ̄)☆╰╮o( ̄▽ ̄///) o(# ̄▽ ̄)==O)) ̄0 ̄")o 金钢飞拳~!!
寒蝉鸣泣之时
托尔斯泰:萝莉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屠格涅夫:先相信自己,然后萝莉才会相信你。
哥白尼:人的天职在于勇敢探索萝莉。
爱迪生:萝莉控,就是99%的hentai,加上1%的真爱。
爱因斯坦:控萝莉比推倒萝莉更重要。推倒萝莉只是从生理上满足自私,而控萝莉则是需要审美和追求,这也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
托尔斯泰:萝莉控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种沉重的存在。
培根:萝莉就是力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没追求御姐而悔恨,也不因喜欢幼女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萝莉的解放而奋斗。
罗曼罗兰:萝莉最沉重的负担不是*部,而是双马尾。
牛顿:如果我比别人看得更远的话,那是因为我有萝莉。
雨果:萝莉,是人们必须的。什么也不控的人是不会幸福的。
爱因斯坦:一个萝莉控的价值,不应该看他得到了什么,而一个看他为萝莉贡献了什么。
谚语:一天一个萝莉,不用请医生。
达尔文:物竞天择,萝莉生存。
高尔基:萝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海明威:人可以被消灭,不可以没萝莉!
孔子:三人行必有萝莉,择其萌者而控之。
老子:萌可萌,非常萌。
孙子:萝莉,国之大事,不可不察也。
孟子:正太不如御姐,御姐不如萝莉。
卡缪儿:要对生活的每个萝莉都充满感动。
汉光武帝:有萝莉,事竟成。
谚云:万般皆下品,唯有萝莉好。
居礼夫人:弱者等待萝莉,强者创造萝莉。
爱迪生:萝莉能增进快乐,减少痛苦。
颜之推:积财千万,不如萝莉在身。
西谚云:伟人的后面必定有一位伟大的萝莉。
元首:反对萝莉的,都是德意志的敌人!
李白:天生萝莉必有用,萝莉千金买不来。
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萝莉。
白居易:同是天涯萝莉控,相逢何必曾相识?
韩愈:世有幼,女,然后有萝莉。幼,女常有而萝莉不常有。
范仲淹:先萝莉之忧而忧,后萝莉之乐而乐。
欧阳修:萝莉控之心不在酒,在乎萝莉之间也,萝莉之萌,得之心而愚之酒也。
马致远:幼,女易得,萝莉难求。
孙中山: 推倒萝莉尚未成功 萝莉控们仍需努力。
鲁迅:其实地上本没有萝莉控,喜欢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萝莉控。
惠特曼:如果有什麼可以视为神圣的,萝莉就是!
小平同志:萝莉是第一生产力。
赵云:吾乃常山萝莉控。
伞人鬼
我以一个老书虫的评论来说:虽然(B萝)很不错,不过那是前期,有那种一直看下去的冲动,可到了后面,莫名其妙的看不下去了.
看了作者最后的话,我知道了,书!已经不是作者在写了,而是读者和各种问题在写了.
书要自己写,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跟着自己那丝灵感走,如果读者说了什么,让你有灵感就写,没灵感 再多人叫你怎么写,都别想太多了,发挥你的实力,创造出第四邪书(变成萝莉控).
其他的三部是能将猛男变基佬,直男变弯男,伪娘变人妖的邪书。分别是《绝世人妖养成系统》、《都市之虐杀原形》《末世之黑暗召唤师》
软萌的布丁、酥~
五十字。。。。。。。。。。。。。。。。。。。。。。。。。。。。。。。。。。。。。。。。。。。。五十字
搁浅
我完全看不进去,刚看一会觉得这书,比之同类型的差远了,求大佬给我正确的看此书的打开方式。。。。。。。。。。。。
天道
现在的怪蜀黍太多,可爱的萝莉很容易被推倒的。什么时候能转职暴力萝莉呢,这样妈妈就不会担心萝莉被推倒了。
六月飞霜
我知道大部分人看到作者名和书名之后都会想到起点上那本《变身B站萝莉》,但事实上两本书只是题材相近,作者是不一样的。
在此我只希望双子别走前辈的歪路了啊!现在这样挺好的啊!
过去岁月随风而散。。
打开我新世界的一本书。
如果我说如果不是双胞胎萝莉而是龙凤胎。。。
想想就刺激
既能体会到男人的感觉又能体会到做女人的感觉。
来吧发挥你们的想想力
幼紫
不要看到咸鱼就以为是b站萝莉的作者这一只咸鱼和哪一只咸鱼不是同一只咸鱼。。。。。。。。。。。。。。。。。。。。。。。。。。。。。。。。。。。。。。五十字。。。。。。。。。。。。。。。。。。。。。。。
呀感
无意见看到了这本小说 许久,,,,,,,,,,,,,我有了一种想养萝莉的冲动,,,,,,,还不错的-_-||
暁美 ほむら,Akemi Homur
萝莉有三好
萝莉萝莉有多好
身娇腰柔易推倒
肤嫩大眼个子小
淡妆素服一样好
樱桃小口吃得少
有糖有饼就不吵
乖巧服从性格好
纯洁心思容易了
主动讨喜真灵巧
无毛乾净气味好
可爱幼齿推到饱
后背骑乘难逃跑.
鱼咸
这个完结,是在下输了。
作者的这个逼,我给你满分。
万恶的五十字。。。。。。。。。。。。。。。。。。。